有鑒於國外比較專業且深入的財經電子報都是要收費的
但其實依著作權法規定 只要不是轉售圖利 集資訂閱是可以被允許的
比如說A、B、C三人一起訂雜誌,然後輪流看
或者A買的書借B看 B買的書借C看 C買的電影原聲帶又借給A聽
以資訊共享的理念為起點 只要不轉售圖利
集資訂閱是不會侵害到原作者的經濟利益的
而參與集資的人既可以接收到最新資訊 又可以減輕負擔 彼此之間還可以共同討論
何樂而不為呢?
因此在此誠心徵求有興趣參與集資訂閱財經電子報的朋友
請寫信或以任何方式告訴我
我會進一步向您解說細節
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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